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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2月 1日

「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製作融資計劃」優化措施

   政府自二零零七年起推行「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製作融資計劃」(下稱「計劃」),為中低成本的電影製作提供部分融資。計劃自推行以來,截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共收到六十六項電影製作融資申請,其中二十八項已獲批准,成績理想。政府最近經檢討後,落實了以下措施,進一步優化計劃:

   (i) 在培育本地電影業人才方面,由新導演(首次或第二次執導商業電影)執導,並由資深監製(曾監製兩部或以上在香港商業電影院上映的劇情片)協助製作的電影計劃,倘若獲得批准,基金的融資比例最高上限為影片預算製作費用的40%,而影片預算製作費用上限則為1,000萬港元。除了符合上述規定外,申請亦必須符合申請指引內載列的其他所有規定。

   (ii) 在電影計劃的評估機制方面,除現行的「製作預算」和「收入預算」兩個組別的業界顧問外,新增一個 「創意」組別,並委任了資深導演及編劇,為電影計劃在「創意」方面提供意見,供電影發展局轄下的基金審核委員會(下稱「委員會」)在審批融資申請時考慮。在經修訂後的評估機制下,每項申請基金融資的電影計劃將由三個組別合共九名業界顧問(以電腦隨機抽簽方式從每個組別揀選三名顧問)作出評估。此外,委員會亦會對電影計劃的「本地電影製作元素」作出評估,電影計劃如有更多的製作環節(包括後期製作)在香港進行,則評估分數以至獲得基金融資的機會均可望提升。

經修訂後的業界顧問團成員名單現載列於下列網頁。

(www.fdc.gov.hk/tc/organisation.html#exami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