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发展局今日(八月四日)宣布,经评估电影发展基金下两项资助计划,即「资助业界参与香港境外影展计划」(影展资助计划)及「资助香港电影(粤语版本)在内地发行上映计划」(内地发行资助计划)的成效后,决定于八月三十一日结束该两项计划。
于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符合《资助业界参与香港境外影展计划申请指引》所订明的申请资格的影展资助计划,可获两个月的宽限期。合资格的影展资助计划必须按影展资助计划指引,于影展完结后两个月内递交申请。
于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符合《资助香港电影(粤语版本)在内地发行上映计划申请指引》所订明的申请资格的内地发行资助计划,可获八个月的宽限期。合资格的内地发行资助计划必须按内地发行资助计划指引,于电影在广东省首日上映(正场)后八个月内递交申请。
两项计划的申请指引及审批准则详情,请浏览香港电影发展局网页 (www.fdc.gov.hk/sc/applications_detail.php?id=2022042210270188593)。
政府致力推动香港电影业的发展。香港电影发展局将于二○二三年年底推行具备积极、目标清晰、灵活等元素的新计划,以期带来更大的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