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宣布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改称为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全面统筹与电影有关的政策、规划和活动,包括人才培训、在内地与海外进行推广,以及支援摄制工作等。由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起,有关工作由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统筹。
为了配合局长进行上述工作,并确保有关政策与电影业的持续发展一致,政府于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五日成立香港电影发展局。新一届电影发展局的任期已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