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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6月 29日

电影发展基金推出「资助香港电影(粤语版本)在广东省发行上映计划」(只有中文)

   为鼓励更多香港电影的粤语版本(下称「港产片」)以引进方式在广东省发行上映,电影发展基金将于7月1日推出「资助香港电影(粤语版本)在广东省发行上映计划」。计划由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试办,电影发展局会(下称「电影局」)将于试办期届满后检讨计划的成效。

   有关计划将以实报实销方式,资助港产片在广东省上映的发行及宣传费用,每部电影最多可获资助港币25万元。申请资助的影片必须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优惠措施下获准引进广东省发行上映的港产片(即纯香港制作的电影而非香港与内地合拍片)。申请机构必须与广东省电影公司(下称「省影」)达成合作意向,即有关港产片已由省影向中国电影集团进出口公司引荐并获批准以粤语在广东省发行上映。影片片长必须不少于80分钟,而在广东省上映的银幕不少于30个。有关影片获资助在广东省发行上映后,可在其他内地城市发行上映。然而,倘若影片在广东省上映前已取得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管理局发出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作全国发行,则不能再受惠于本计划。「资助香港电影(粤语版本)在广东省发行上映计划」将于7月1日起接受申请。

   计划的详情、申请辨法及申请指引已上载于电影局网页,网址为www.fdc.gov.hk/sc/ofrp。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亦可向电影局秘书处索取,地址为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四十楼。

   如有查询,请致电(852)2594 5846或电邮至info@fdc.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