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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
欧亚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

<span style='font-size:0.6em'>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span><br>欧亚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
概要

此计划是继亚洲文化交流电影制作资助计划后推出的第二期合拍片资助计划,目的是透过资助香港及欧洲或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促进这些合拍电影在欧洲或亚洲及国际市场的曝光率,并达致深度交流及学习的目标。

合拍片资助计划分两期合共资助最多八部电影,获资助的电影计划将会获资助最多900万港元1(约110万美元)。

申请资格
  • 电影制作团队的监制、导演和编剧这三个主创岗位中,须最少包括一名香港及一名欧洲或亚洲国家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
  • 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指 (i) 为香港/涵盖国家的公民/永久性居民;及 (ii) 在出任监制、导演或编剧岗位时,须曾于国际认可的电影节或当地电影颁奖典礼中,在「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或「最佳编剧」的对应奖项中获奖或获提名;
  • 以下十个类别中的六项必须至少有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
    1. 主角╱主要配音员
    2. 配角╱配音员
    3. 摄影组主管
    4. 动作设计组主管
    5. 美术指导组主管
    6. 服装造型设计组主管
    7. 剪接组主管
    8. 原创电影音乐及歌曲组主管
    9. 音响效果组主管
    10. 视觉效果组主管
  • 最少30%的线下支出在香港使用。

申请日期:
  •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至十一月二十二日

申请

申请费用全免。有关申请的程序及资格,申请人应查阅相关的申请指引。申请指引及申请表格可在此下载:

剧情长片
剧情动画长片

1 合资格的电影计划,如制作费不超过港币900万元,将会获政府资助全部制作费;如制作费超过港币900万元,则会获得港币900万元的资助,并由申请人负责寻求其他投资以填补差额。

发展基金的申请表格及申请指引亦可在以下地点索取:

Title Content

香港电影发展局秘书处

地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5号
税务大楼40楼

电话:

(852) 2594 5846

传真:

(852) 2824 0595

电邮地址:

info@fdc.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