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资助计划的目的是透过资助香港及亚洲国家电影人合作拍摄的电影计划,促进这些合拍电影在亚洲及国际市场的曝光率,并达致深度交流及互相学习的目标。
资助计划将分两期合共资助最多八部电影。获资助的电影计划,如制作费不超过900万元,将会获政府资助全部制作费;如制作费超过900万元,则会获得900万元的资助,并由申请人负责寻求其他投资以填补差额。
申请资格:
- 电影制作团队的监制、导演和编剧这三个主创岗位中,须最少包括一名香港及一名亚洲国家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
- 具指定资历的电影从业员指 (i) 为香港/涵盖国家的公民/永久性居民;及 (ii) 在出任监制、导演或编剧岗位时,须曾于国际认可的电影节或当地颁奖典礼中,在「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或「最佳编剧」的对应奖项中获奖或获提名;
- 以下十个类别中的六项必须至少有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
- 主角╱主要配音员
- 配角╱配音员
- 摄影组主管
- 动作设计组主管
- 美术指导组主管
- 服装造型设计组主管
- 剪接组主管
- 原创电影音乐及歌曲组主管
- 音响效果组主管
- 视觉效果组主管
- 最少30%的线下支出在香港使用。
申请日期: